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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歌

《胡歌》

唐代·岑参

黑姓蕃王貂鼠裘,葡萄宫锦醉缠头。
关西老将能苦战,七十行兵仍未休。

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黑姓蕃王身穿貂鼠皮袭,酒醉起舞得来彩缎锦绸。
关西老将惯于辛苦征战,年已老大仍然转战不休!
注释
⑴黑姓蕃王:指统辖一方的少数民族王侯或高级将领。黑姓,是西突厥的一个部族,唐开元、天宝时代,西突厥分为黄姓、黑姓两部。这里未必是确指,当泛指某少数民族将领。貂鼠裘:即韶皮袍子。
葡萄宫锦:绣有葡萄图案的丝织品。宫锦,王宫中所用的名贵丝织品。醉缠头:唐人宴会时,常酒酣起舞,赠舞者以缠头。缠头,古时歌舞的人把锦帛缠在头上作妆饰,称为“缠头”。
⑶关西:指函谷关以西地区。汉代有“关西出将,关东出相”的说法。
⑷行兵:统兵作战。
赏析
  诗的前两句写边镇少数民族将领的逸乐。从三个方面写黑姓蕃王的生活:一是穿着:貂鼠裘以示名贵;二是宴饮:写纵荡不羁;三是玩物:葡萄宫锦以示器物的奢侈。写边镇蕃王,不去写他的军事生活,而是选择一些细节写他的享乐生活,可以看出他们的地位,他们的骄纵。
  诗的后两句写关西老将长期征战之苦。“能”,主要不是说具有能力,而是说其不得已。一个“苦”字,是关西老将全部征战生活的写照。“七十”,写出了老将年迈而非确指。“仍”概括了老将过去,现在和将来的征战生活,“苦”字自在其中。写“关西老将”专写其征战生活,与“黑姓蕃王”适成鲜明对照。“黑姓蕃王”逸乐如彼,“关西老将”苦战如此,诗人因而感慨。诗中仅把两种鲜明对照的现象作客观罗列,而写的实际是诗人所感。
  岑参这篇作品以自己边地所见把“黑姓蕃王”与“关西老将”作鲜明对照,表现了汉、蕃两族将领的苦乐不均,这样,这首诗就上升到了政治层面,使诗歌境界得到了提升。
创作背景
  唐天宝十三载(754年),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,这首诗作于同年。天宝年间,府兵制已完全破坏,边镇军队大量扩充。募兵制实行后,大量内附的少数民族人物进入军队,边镇上多有蕃将,而一些将领生活骄奢淫逸,岑参有感作此诗。

唐代岑参岑参(cén cān)
  岑参(cén shēn)(约715年—770年),汉族,原籍南阳(今属河南新野),迁居江陵(今属湖北),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,去世之时56岁。其诗歌富有浪漫主义的特色,气势雄伟,想象丰富,色彩瑰丽,热情奔放,尤其擅长七言歌行。现存诗403首,七十多首边塞诗,另有《感旧赋》一篇,《招北客文》一篇,墓铭两篇。